归档:2025年10月
  •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(2025年第028号)

    10-19 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七条规定,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,现予公告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(2025年10月17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单位:沙洋县行政服务中心;地址:沙洋县经济开发区启林大道46号;联系电话:0724-8550411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单元号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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